10月30日,一通陌生的电话打到了我院团委书记贺碧晴老师的办公室。几经确认了解,才知道是我院18编导(2)班冯艳芳同学拾金不昧,汤女士(失主)特地打电话来表示感谢!
10月29日下午4时许,冯艳芳同学从一食堂走去甘雨亭超市,途中看到地上有个咖啡色的女士钱包。包里有1800多元现金、价值1000多元的玉坠和身份证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。
捡起来确认后,她便立刻向四周询问:“这是谁的钱包?”在询问在场同学未果后,便将钱包交给一食堂的失物招领处。当工作人员要冯艳芳留下姓名、电话时,她却拒绝了。想到之后需要与失主确认物品是否缺失时,她便只留下手机号码,以便与失主联系,随后便默默地离开了。
30号上午10时左右,汤女士在失物招领处找到钱包后,心情非常激动,想要立刻感谢拾金不昧的同学。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,她通过贺老师联系到了冯艳芳。一见面,汤女士便激动地上前拥抱冯艳芳,对她表示感谢并邀请其一同吃饭。冯艳芳却认为这只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,婉言谢绝。
当记者让冯艳芳同学分享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时,她坦言:“自从我进入大学以来,一直铭记开学时老师对我们的教诲,学会做人是最重要的事情。大学就如同小社会,但也不能丢失自己的心,坚持做到不忘初心。积极向上,乐于助人是我该做的事儿。”
经过这次事情,冯艳芳表示,如果下次还有类似的情况发生,她会做出一样的选择。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,冯艳芳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体现了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,这样的正能量值得我们全校的同学共同学习。(黄明洋 章钰清)